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3浏览次数:75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和我校校长林群共同为“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揭牌

 

  12月21日,国内诸多法律文化研究专家和省内法律界精英齐聚沈阳师范大学,参加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仪式。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林群、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陈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闫晓君、大连理工大学刘艺工教授,省高级人民法学研究室主任王正平、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任文松、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凤龙、省律师协会会长潘公明、辽宁法制报社长崔巍、省法学会学术部部长王嘉彧、沈阳师范大学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处长郭洪渊以及来自省内各高校的5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晓华教授主持。

  会议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仪式;二是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三是召开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首届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

 

 

我校校长林群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共同为“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揭牌

 

  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是积极实施“2011”计划,立足学校自身职能和特点,打破国内学校等级层次,通过特色发展,突破地方高校内部与外部实务部门的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促进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自主创新和质量提高。在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仪式上,举行了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林群教授为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授牌。

  大会进行了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霍存福教授当选为理事会会长。

 

 

校长林群为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授牌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的陈涛处长,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林群校长和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分别发表讲话。

  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林群教授共同为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揭牌,霍存福会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陈涛处长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的启动和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的成立意义十分重要,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应该说加强法治文化研究的意义更为深远。

 

 

大会现场

 

  随后,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认为,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有利于实现各参与单位的人员、信息、学术资源跨学科、跨学校、跨业界、跨地区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实现不同学者、学科、学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在研究范式、理论体系、知识结构、价值取向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提升法学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从而高质量、高水平地开展法律文化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取得预期的协同创新效果。

  沈阳师范大学林群校长在讲话中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的课题,正在且将会对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沈阳师范大学将竭力为辽宁省法治发展和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创新,为我国的法治文化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我校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已经启动,希望与西北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有关媒体等密切合作,力争做出成效。

 

 

法学院副院长单晓华主持大会

 

  最后,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对全面推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同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法治文化研究工作大有可为。希望法治文化研究会能够为促进辽宁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全面提升我省法治文化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研讨会学术交流

 

  12月21日下午,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系主任武航宇副教授主持召开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活动围绕“法律与法治文化”主题,大连理工大学刘艺工教授、大连民族大学刘灵芝教授、辽宁大学祖伟副教授、大连大学何燕侠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辽宁师范大学梁剑兵教授、沈阳大学赵威教授、辽宁社会科学院陈爽研究员、辽宁大学刘杨教授分别做了精彩点评,引发与会人员的热烈讨论和共鸣。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要建立相配套的主导文化体系,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研究会的成立,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对全面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省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同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法治文化研究工作大有可为。在这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文化研究会任重道远。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