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新闻·公告
  • 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举行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签字仪式

    文章来源:薛影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470

      经过一年时间的协商与筹备,我校与华东师大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的协议正式签署。7月6日,在辽宁省教育厅二楼会议室,我校校长林群与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郭为禄正式签署了《华东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工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从2015年开始,在联合培养周期内,华东师范大学每年划拨专门计划为辽宁省定向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依据定向培养计划数量和专业方向,华东师范大学在沈阳师范大学相应专业聘任兼职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在全面执行华东师范大学现行要求的基础上,教育博士在课程学习和论文写作两个阶段在沈阳师范大学脱产研修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沈阳师范大学成立教育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属办公室。

      签字仪式由华东师范大学对外联络处处长邢和祥主持。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浩波,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润智、副院长唐卫民,华东师范大学辽宁校友会秘书长张野,我校管理学院院长张淑华、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迟艳杰,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朱宁波,辽宁省实验中学校长关俊奇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校长林群与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郭为禄签署两校联合培养教育博士协议
     

      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筹划工作起始于2013年6月。在教育部对全国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验收后的一个月,按照答辩专家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叶澜教授的建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刚和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马爱民等一行四人专程来我校考察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工作。6月25日上午,李铁君副校长会见了华东师范大学来访的各位同志,并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组织了专题座谈会。会上,我校首次表达了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的意向,得到了华东师范大学来访领导的积极回应,他们介绍了辽宁省教育厅与华东师范大学正在商讨省校联建协议,建议将教育博士联合培养事宜纳入到省校联建的框架中快速推动。

     

     

     

    副校长李铁君率我校相关人员与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同志亲切座谈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1月8日上午,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工作研讨会在我校校部305会议室举行。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志斌、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刚、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马爱民和我校副校长李铁君、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润智、书记许志伟、副院长唐卫民出席了会议,双方在积极、诚恳的气氛中论证并研讨了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的重要事项与整体方案。

     

     

     

    副校长李铁君率我校相关人员与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兼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志斌教授等商讨两校教育博士联合培养方案
     

      沈阳师范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的工作方案得到了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论证,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事项作为重要条款写入《辽宁省教育厅·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协议》。

      《华东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研究生工作协议》的签订,一方面将全面促进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在师资、课程和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也必将为我校在教育专业学位教育领域的发展谋求更加广泛的空间奠定重要而坚实的基础。    

     

    地 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电 话:024-86592995
    邮 编:110034
    Email:dzb@synu.edu.cn
    版权所有 © 沈阳师范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160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