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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8年度考核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科与科研工作处作者: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60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沈师大校[2014]96号)有关规定,拟对入选校优秀人才计划的教师开展年度考核及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结题范围
            1. 对2015年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开展结题工作,请对照与学校签订的《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任务书》如实填写《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报告》需附佐证材料。
            2.对2016、2017年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填写《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二、材料报送
            1.《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报告》(附件2)与佐证材料合订一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各单位统一上报时,需要提交《校优秀人才成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上报时间为
    2019年1月4日前
            联系人:李守信、夏博书,电话:86592983, Email:46938165@qq.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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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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