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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国家广电总局2020年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42

    学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现启动2020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资格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以上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推荐。
            (三)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
            (五)在研的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六)凡申报本年度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以签订立项合同起开始计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本年度入选的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ynukyc@163.com,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沈阳师范大学+2020申报书”命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玥,联系电话:86593005


    科研处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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