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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55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18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含指导类计划);2017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凡申请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
            2.2018年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3.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4.对于申请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单独行文报送,并写清申请终止原因、项目研究进度。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有省级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工作,不需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仅报送《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式1份。
            2.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省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应提交《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申请书》(含相关附件及成果佐证材料)纸版及电子版,一式2份。纸版结题材料装订顺序:《结题申请书》+《合同任务书》+《相关附件及成果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于2020年9月17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  人:齐楠
            联系电话:86592983 18240328977
     
            附件:
            1.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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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结题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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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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