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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43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0〕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 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负责人需填写《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进度检查表》(附件1)

    2.截止时间:按照辽宁省社科联的统一要求,中期检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330日,各单位统一提交,同时提交《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1份。

    受疫情影响,均报送电子版材料。

        3. 课题组成员变更和延期结项申请都在结项时一并进行,此次不收。

        4.联系人:夏博书,联系电话:86593005 电子邮箱workxia@163.com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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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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