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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51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省财经重点问题研究工作,聚焦辽宁振兴发展重点任务和财政领域亟待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六、材料报送。因疫情原因,暂不接收纸质材料。电子版报送如下:《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workxia@163.com),邮件以“XX学院-省财政项目”命名。

    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67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024-865930051384044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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