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学术活动
  • 关于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2-08-31 浏览次数:55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字[2022]73)要求,省教育厅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统计2018年局令年第23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申报。

    二、优先支持

    为推动创建具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在“指导目录“范围内,对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年版“()改环资[2019]293),优先予以考虑.

    三、申报要求

    1.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年修订”()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管理办法”)

    2.学校限申报1个。

    3.同一单位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四、申报时间

    1.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择优推荐。

    2.截止时间88日。

    3.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版(光盘包含PDFWord)

    4.电子版文件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15640480602

    Email:75746181@QQ.com

     

    附件:   1.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

    2.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

    3.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科研处

                            202283

    附件.rar

    地 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电 话:024-86592995
    邮 编:110034
    Email:dzb@synu.edu.cn
    版权所有 © 沈阳师范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160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