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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47

    学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履行了立项与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4)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本次成果申报工作将通过国家档案局 “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1.9月21日至10月7日,申报人登录系统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和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逾期无法进行申报。
            2.10月8日至10月21日,辽宁省档案局通过平台完成成果审核和推荐工作。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工作。
            联系人:周 功
            联系电话:024-86592983

    附件:
    1.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
    2.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
    3.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汇总表
    4.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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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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