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学术活动
  •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67

    学校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发改委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照《管理办法“附件,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5)

    2.各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3.学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4.10月29日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以及电子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电子版上报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邮箱 75746181@QQ.com(电子版材料发至此邮箱)

    联系人:张长生 

      话:86593005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附件2: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附件3: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31023

    附件.rar

    地 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电 话:024-86592995
    邮 编:110034
    Email:dzb@synu.edu.cn
    版权所有 © 沈阳师范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16039号-1